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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医学院关于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考核实施方案

2018-05-09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在聘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包人社办字{2018}72号)要求,学校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聘任人员聘期考核工作,现将考核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6年(含2016年)以前受聘的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人员(含调入人员),其中:

截止到2018年4月30日已经退休、解聘、调出事业单位和市外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经批准延长退休年龄的人员,不纳入考核范围。

二、组织实施

成立学校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领导担任。二级院系教授委员负责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评价。

三、考核内容

主要对聘任人员受聘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以来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成果业绩和工作贡献情况。

四、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按照合格、不合格确定等次。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将作为高层次人才培养和使用,以及晋升、续聘、解聘、奖惩、调薪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一)考核为合格等次的,予以续聘;

(二)考核为不合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低聘或解聘。

六、考核程序

(一)考核评议。对被考核人员受聘以来的工作和业绩情况进行综合评议。

(二)推荐及评定等级。根据评议情况,提出二、三级岗位聘期考核人员的考核等级,并填写评定意见。

(三)结果反馈。考核工作结束后,通知被考核人考核结果。

(四)上报备案。聘期考核结束后,学校将考核工作方案、考核情况、考核结果以及考核登记表报市人社局备案。

七、具体安排

(一)个人填报考核材料

被考核人员需准备以下考核材料:

1.《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二、(三)级岗位聘期考核登记表》(详见附件)一式三份(附电子版)。

2.受聘二、三级专业技术岗位以来履职情况书面材料1份(附电子版)。

3.以上材料于2018年5月21日前报送到学校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人事处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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