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在聘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包人社办字{2018}72号)要求,学校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聘任人员聘期考核工作,现将考核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6年(含2016年)以前受聘的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人员(含调入人员),其中:
截止到2018年4月30日已经退休、解聘、调出事业单位和市外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经批准延长退休年龄的人员,不纳入考核范围。
二、组织实施
成立学校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领导担任。二级院系教授委员负责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评价。
三、考核内容
主要对聘任人员受聘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以来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成果业绩和工作贡献情况。
四、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按照合格、不合格确定等次。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将作为高层次人才培养和使用,以及晋升、续聘、解聘、奖惩、调薪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一)考核为合格等次的,予以续聘;
(二)考核为不合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低聘或解聘。
六、考核程序
(一)考核评议。对被考核人员受聘以来的工作和业绩情况进行综合评议。
(二)推荐及评定等级。根据评议情况,提出二、三级岗位聘期考核人员的考核等级,并填写评定意见。
(三)结果反馈。考核工作结束后,通知被考核人考核结果。
(四)上报备案。聘期考核结束后,学校将考核工作方案、考核情况、考核结果以及考核登记表报市人社局备案。
七、具体安排
(一)个人填报考核材料
被考核人员需准备以下考核材料:
1.《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二、(三)级岗位聘期考核登记表》(详见附件)一式三份(附电子版)。
2.受聘二、三级专业技术岗位以来履职情况书面材料1份(附电子版)。
3.以上材料于2018年5月21日前报送到学校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人事处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