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拟开展我校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请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自下而上、逐级推选。同时严把推荐人选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业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甄选,优中选优,真正把我校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较高的社会声誉,具有一定影响力,广大教职工公认的优秀教师推荐上报。
请各单位、各部门择优推荐1名人选,并务于5月22日前将推荐材料一式3份(附电子版)加盖公章后按通知要求报送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附件: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8}28号)
包头医学院人事处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