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包头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破格聘用试行办法》的通知
包人发〔2009〕76号
关于印发《包头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破格聘用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旗县区和稀土高新区人劳局,各委办局、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人事(政工)科:
为了更好的贯彻实施《包头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包党办〔2008〕20号),在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进一步激活事业单位的用人机制,打破论资排辈的传统观念,激励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脱颖而出,经包头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包头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破格聘用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包头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破格聘用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激励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包头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破格聘用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表现突出,业绩显著,被聘用到高于本人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格层级的专业技术岗位的一种聘用形式。
第三条 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以建立和完善竞争激励机制为目的,按照本办法要求,在核准的各层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额内,可以破格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破格聘用仅限于在同一专业技术资格系列内,具备低一层级专业技术资格,被聘用到高一层级的专业技术岗位,层级内不破格聘用等级。破格聘用岗位层级及数量由各单位根据本办法规定及本单位的岗位聘用情况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人事局核准。
第四条 破格聘用人员所占比例不超过同类人员总数的10%(“同类人员”是指破格人员所在专业技术资格层级的同类人员,下同)。
第五条 破格聘用岗位应该是主体专业技术岗位。
第六条 破格聘用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业绩、优中选优,鼓励创新、创造、创业。
第二章 破格聘用条件
第七条 破格聘用人员需符合拟聘岗位层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所要求的职业道德、工作业绩、论文论著、科研方面的条件。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符合准入控制的要求。
第八条 破格聘用人员应该是一线满工作量的工作人员。
第九条 破格聘用人员应该是专业技术骨干或学科带头人。与同类人员相比,破格聘用人员在职业道德、工作业绩、科研等方面的贡献要明显比其他人员突出。
第十条 破格聘用人员需具有在专业技术岗位层级内最高等级岗位聘用一年以上的经历。首次分等级聘用,必须具有在专业技术资格本层级内三年以上的聘用经历。引进的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可不受本条的限制。
第十一条 破格聘用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任现职以来,取得下列奖项或荣誉之一:
1. 包头市“新世纪人才工程”表彰的人选。
2. 市级(含,下同)以上学科带头人,并且是行业内市级业务评比或竞赛最高奖项的获得者(仅限第一完成人,戏剧类仅限编导主创、舞美、作曲和领衔主演)。
3. 市级劳动模范、自治区级先进工作者。
4. 其他高于或与上述奖项(荣誉)相当的业务奖项(荣誉)获得者。
(二) 任现职以来,从事科研、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必须超出相应系列(专业)申报正高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要求。
第十二条 破格聘用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任现职以来,取得下列奖项或荣誉之一:
1. 旗县区级(含,下同)以上学科带头人,并且是旗县区行业内业务评比或竞赛最高奖项的获得者(仅限第一完成人,戏剧类仅限编导主创、舞美、作曲和领衔主演)。
2. 市级先进工作者、自治区厅局业务奖项获得者。
3. 其他高于或与上述奖项(荣誉)相当的业务奖项(荣誉)获得者。
(二) 任现职以来,从事科研、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必须超出相应系列(专业)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要求。
第十三条 破格聘用岗位的其他具体聘用条件由各单位制定,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人事局备案。
第三章 破格聘用程序
第十四条 破格聘用人选的推荐程序是:
(一) 个人申请。
(二) 成果、业绩展示,包括个人学历、科研、论文、奖项等资料展示和业务操作演示等。
(三) 单位聘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四) 公示三天无异议。
(五) 经主管部门(旗县区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旗县区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人事局。
第十五条 破格聘用的核准程序是:
(一) 审核申报人员的任职条件及各级组织的申报程序。
(二) 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破格聘用,由市人事局局长办会议讨论决定。
(三) 在“包头人事人才网”公示七天无异议。
(四) 下达核准通知。
第十六条 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破格聘用,不具备组建评审委员会条件的,可委托市人事局组织竞聘,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破格聘用人员在尚未取得受聘岗位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期间,不得再受聘高一等级的专业技术岗位。
第十八条 破格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包含最低服务期限。在最低服务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本人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九条 各层次荣誉或奖项的认定,凡有争议的,本人应出具相应级别党委、政府或主管部门(不含主管部门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的证明。
第二十条 凡发现有违反职业道德、弄虚作假等行为者,取消竞聘资格,并且按照本人具备的专业技术资格低聘到低一层级的专业技术岗位。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包头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包头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破格聘用审核表
附件1:
包头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破格聘用审核表
单位名称(盖章): 报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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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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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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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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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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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本专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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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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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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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专业技术资格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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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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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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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年 月
至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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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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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 聘
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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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年 月
至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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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公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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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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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至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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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统公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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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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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至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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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区公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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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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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至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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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格理由)
本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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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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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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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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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县区人事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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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事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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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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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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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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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单位: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