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了贯彻教育部有关加强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文件精神,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请各培养单位对2018级研究生(含2017级延期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
本次中期考核的对象为学术学位及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不统一组织考核,可由所在培养单位自行考核。
进行中期考核之前,各培养单位组织专家小组对学生的原始数据记录本进行检查,检查合格方可进行中期考核。检查结果(《包头医学院研究生原始数据记录检查评分表》)与中期考核材料一起,原则上请于10月15日之前交到研究生院。
具体考核方法及内容,请参照《包头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
联系人:朱伟 联系电话:7167832
包头医学院研究生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