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院概况  专业建设  师资队伍  教研室设置  实验室建设  教学科研  制度建设  党团工作  学生工作  学校主页 
制度建设
 行政管理 
 教学管理 
 科研管理 
 实验室管理 
 学生管理 
 党务管理 
实验室管理
您的位置: 首页>制度建设>实验室管理>正文

微生物教学实验室学生实验守则

2024-12-11 09:27:52  点击:[]

一、学生应按时上课,不得无故旷课、迟到或早退。

二、进入实验室前,必须穿戴整齐的白大衣,非必要的书籍、物品、食物及饮水不得带入实验室。

三、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实验时保持肃静,禁止大声喧哗,并减少不必要的走动。

四、实验前应核对自己所用的仪器设备、用具、试剂等实验材料。如有问题,需立即报告实验教师;实验中不得动与实验项目无关的仪器设备。

五、实验中要保持严谨的科学态度,接受教师指导,按照要求进行实验,认真观察,必须如实记录各种实验数据,积极分析思考,不得抄袭他人的实验记录。

六、遇有菌液流洒在桌面时,应及时用消毒液消毒,浸泡半小时后再擦去。如为芽孢杆菌,则应延长消毒时间。

七、实验中使用过的菌种和接菌生长物,必须在教师指导下进行统一灭菌处理。

八、使用酒精灯时,务必确保灯具放置在稳固的平面上,远离易燃物品,使用后及时盖灯盖关灯,以防火灾。中途暂时不用也要盖灭灯。如遇火险,应沉着地切断火源,用湿布或砂土覆盖灭火。

九、爱护仪器设备,节约用水、电及实验材料。如发现损坏,应及时报告并查明原因。

十、实验完成后,应将实验用的仪器设备、试剂耗材整理还原,彻底清洁实验室,桌椅收拾整齐后经教师检查合格,方可离开实验室。

上一条:实验用品管理使用制度
下一条:实验准备室工作守则

关闭

 
访问量人数:

版权所有:包头医学院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建设路31号 邮编:014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