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验室的仪器设备和器材应由专人保管,进行登记建账和使用登记管理,实行管理责任制,确保账物相符。
二、严禁随意搬动、拆卸或改装仪器设备。对违反规定造成事故者将追究责任。仪器设备需报废时,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存放必须符合放置要求,整洁有序,便于检查和使用;并需注意防尘、防潮、防震和防冻等。
四、仪器管理者和使用者应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及时修复,确保仪器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五、实验仪器设备(包括主机、附件和说明书)、工具一般不得外借。如需在实验室之间相互调剂借用,须经实验中心主任批准,并由管理人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外借。用完后要及时归还。外单位借用时,须经分管学院批准。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须经校长批准。
六、非本室人员到仪器实验室做实验时,院内人员须经实验中心主任批准,院外人员须经学院分管院长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七、实验仪器设备应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学生实验未经教师批准不得连接电源,以免接错线路损坏仪器。如出现事故,应立即查明原因并填写报告单(包括丢失或其他事故),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赔偿,并尽快上报国资处进行维修。
八、学生实验结束后,由指导教师检查仪器设备有无损坏等相关情况,经教师签字后方可清理桌面、整理好仪器,并认真如实填写使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