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重修报名工作已经结束,请各相关教研室做好重修课程安排及考核工作,现将重修课程安排及考核事宜通知如下:
1、重修安排
重修学生要按照重修安排进行学习,已安排实验/实习上课的课程必须跟随安排的班级上课,其它课程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跟班学习或自学。
2、重修课程的考核及成绩认定
重修课程的考核需按最新考核方案执行,学生需参加重修课程的平时考核、作业、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等考核环节。已安排实验/实习上课时间的课程,实验/实习成绩按此次重修成绩记录;申请实验/实习免修的课程,实验/实习成绩按原修读该课程取得的成绩记录。参加重修的学生须自行与重修课程负责部门联系,参加该课程的各环节考核。
3、考试安排
所有重修课程不单独安排考试时间,考查课程由教研室安排考核,考试课的考试时间参见考试中心下发的考试通知,部分由院(系、部)安排考试时间的专业课,重修的学生须与院(系、部)联系考试,教务科不再通知重修课程的考试时间。
教务处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