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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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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部分节假日及考试期间课程调整的通知

2015-03-25 00:00:00  点击:[]

各有关教学单位,学生班级:

根据学院《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的通知》(包医院办字[2014]22号)文件和考试安排,结合我校教学实际情况,对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部分节假日及考试期间课程调整如下:

.课程调整

1.清明节:44日(星期六)上课,45日(星期日)、 46日(星期一)停课,耽误的课程顺延或补课;

2.劳动节:51日(星期五)-53日(星期日)停课,52日(星期六)的课程调整至426日(星期日),426日(星期日)、51日(星期五)和53日(星期日)耽误的课程顺延或补课;

3.全国卫生系统资格考试:516-17日理论课停课二天,实验课、计算机基础课及体育课照常上课。516日(星期六)的理论课调整至510日(星期日)上课,510日(星期日)耽误的课程顺延或补课;

4.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613日(星期六)停课,613日(星期六)的课程调整至614日(星期日)上课,614日(星期日)耽误的课程顺延或补课;

5.端午节:620日(星期六)-622日(星期一)停课,620日(星期六)的课程调整至628日(星期日)上课,621日(星期日)、622日(星期一)和628日(星期日)耽误的课程顺延或补课。

.课程调整要求

1.理论课:耽误的课程如后面没安排其它课程则顺延,后面已安排其它课程不能顺延,利用业余时间补课,按照教学任务和授课计划要求,不得自行删减、压缩教学内容

2.实验课:由教研室自行调整并通知学生,并将调整时间通知教务科,涉及实验动物计划调整的,请提前一周通知实验动物中心。

3.临床见习由相关院系部及时做出调整,并通知授课教师和学生。

4.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须在19周前完成教学任务,公共选修课须在18周前完成教学任务。

请各有关教学单位做好教学安排,相关院系部通知所有学生,以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

教务处

2015325

(供稿单位: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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