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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生报到须知

2014年07月22日 00:00  点击:[]

一.报到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并附正反面复印件A4纸一页)在规定的日期内到校报到。因病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以信函、传真等形式向我校招生办说明原因,办理请假手续,获准后生效,请假不得超过1周。逾期1周不报到视其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报到时间:2014年9月5日-6日(提前报到的新生自行解决食宿)

报到地点:校本部(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建设路31号)

火车站名:包头东站

乘车路线:包头东站乘5路公交车,到包头医学院站下车,向北即到,报到期间在包头东站设有新生接站车。

注:如有包头站下车的新生,乘50路公交车到铁西区下车,路口转盘向北,铁西站换乘5路或10路公交车向西一站即到包头医学院站下车。

二.档案关系转递

新生入学时须自带考生档案(包括报考档案及高中学籍档案两部分,由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准考证分别到当地招办及毕业中学领取)

三.需缴费用

1.学费:本科:各专业均为3500元/学年/人;

民族预科班:2800元/学年/人;

高职高专 :5000元/学年/人。

2.第一学年教材费:本科800元/人,专科500元/人,民族预科班300元/人。

3.住宿费:900元/学年/人。

4.体检费:92元。

5.军训服装、校服、便携式坐凳,由经过学校评议符合要求的供货商在学校直销,学生自行购买,费用为240元(军训服92元,校服125元,坐凳23元)。

6.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学生入学后均须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纳保险费50元/年,医疗卡工本费5元/人。此费用在学生报到前从银行卡内直接扣除。学生入学时还可自愿购买“学生意外伤害及医疗保险”。

7.个人床上备品: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纤维检验局文件(内纤局发[2012]24号)精神,为了确保学生本人及同宿舍同学的健康安全,,学校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纤维检验局文件《关于絮用纤维制品生产企业的通知》要求,届时将组织经内蒙古自治区纤检局产品检验合格的生产厂家,按照自治区纤检局建议价格(见内蒙古自治区纤维检验局文件《关于絮用纤维制品生产企业的通知》【内纤局发[2012]24号】),现场直销学生所用床上备品。若学生自带床上备品内芯必须等待自治区纤检局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学生公寓。备品包括棉被(纯棉)、棉褥(纯棉)、床垫(羊毛)、枕头(荞麦皮)、毛巾被、盖被单、毛巾、脸盆、暖壶各1个;被罩、床单、枕巾各2个。总费用约560元左右。

四.缴费办法

学生缴费有两种方式:一种建行卡缴费;另一种中银缴费宝。

建行银行卡缴费需注意事项

1.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中的建行银行卡后,请与密码信封上的信息(姓名、卡号)进行核对。并及时修改密码。

2.新生须在规定报到日前10天将学费、住宿费、教材费、体检费、城镇医疗保险费等费用足额存入该银行卡内(办理生源地贷款除外),存入金额必须比所缴费用至少多1元。学校将在学生报到前从银行卡内直接扣除应缴费用,学生报到时到所属院系部领取缴费收据。

3.重要提醒:请妥善保管好银行卡,如有遗失请先打95533电话办理口头挂失,到校后携本人身份证到开户行办理补卡手续。

4.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不用往卡里存钱,以免被扣掉学费和住宿费。

5.学生到校后请提供一份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在A4纸上,教务处收齐后交到计财处。

建行卡开户行:建设银行包头分行银河支行

建行联系电话:0472-6168661

中银缴费宝缴费注意事项

新生缴费也可以选择使用校园缴费宝软件缴纳学校各项费用(支持各家银行卡,不产生任何费用),使用说明,请参见后附说明书。中国银行咨询电话:0472-6965409

五.助学贷款

1.学生入学前要认真阅读《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并如实填写书内《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填写此表后,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认定并加盖公章后,带到学校,以证明家庭经济状况。

2.家庭经济困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按照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的操作规程,在当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将《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携带至学校。

六.户口迁移

1.内蒙古自治区内新生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和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

2.其他省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自愿选择其一即可)。

3.如户籍证明需注明抬头的,请注明“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入学后统一将户籍证明或户口迁移证上交班主任老师。

七.党、团员组织关系

1.新生党员须携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及相关材料(介绍信抬头:包头市新生直接开到“包头医学院党委组织部”;包头市以外新生一律开到“包头市委组织部”),并于开学后由本人交至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2.团员凭团员证接转组织关系,由班级团支部书记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交至团委办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兼自动传真):0472-7167734

邮 寄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建设路31号

邮 政 编 码:014040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二○一四年七月五日

(供稿单位: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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